第(2/3)页 在回休息室的路上,“野孩子”还刻意走到陈轩身边。 “徐长卿。”野孩子笑眯眯说道:“上一次输给你之后,我是彻夜未眠,想了很多。这一次我做好了充足的准备,你要小心了。” 面对这位乐坛前辈,陈轩笑着说道:“彼此彼此。为了今天的比赛,我也准备了一首新歌,到时候大家凭实力一较高下吧。” 刚回到休息室,卞雨晨就说道:“徐长卿老师,你刚才太帅了!在面对刘达时,能做到这么不卑不亢的已经不多了……毕竟他可是歌坛泰斗一般的人物。” 陈轩笑笑,坐到屏幕前。 画面上,火星来客已经准备出场了。 舞台上的灯光渐渐黯淡下去,直至漆黑一片。 忽然一道聚光灯打下,一道骑在摩托车的身影,出现在大家面前。 火星来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场上,带上了一副黑色的机车眼睛,横跨在一台道具摩托上。 话筒缓缓抬起。 “菊花古剑和酒” “被咖啡泡入喧嚣的庭院……” 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,同时音乐声量也在慢慢加大。 “居然是唐朝乐队的《梦回唐朝》!” “火星来客这是放大招了啊!这首歌除了原唱乐队之外,就很少能有人能演绎出那种味道的!” “他既然敢选这首歌,肯定是有把握的!听下去吧!” 随着歌曲的推进,伴奏声音也越来越大,到了副歌部分,音乐声量达到最大。 而火星来客的声音也陡然变成了嘶吼。 “沿着掌纹 烙着宿命” “今宵酒醒无梦” “沿着宿命 走入迷思” “梦里回到唐朝……” 在这首摇滚的最高潮时,火星来客的情绪也到达了巅峰。 那一刻,他忘记了演唱技巧,也忘记了要控制声音。 近乎于破音的嘶吼,反而给这首歌增添了一丝其他的感觉。 “不错。”陈轩在休息室中,淡淡评价道。 如果是从唱功和稳定度来评价,火星来客甚至不能及格。 但是音乐本来就是带给人感动的东西。 能打动听众的就是好歌手,好作品。 第(2/3)页